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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姆要求国庆带薪休假 这钱该给吗?

小股迷 218信息网 2022-10-08 看资讯

“现在的阿姨强势得很,平时不光要对她好言好语,节假日还要让人家带薪休假!”近日,杭州的王女士向记者吐槽,这是什么情况呢? >>雇主吐槽 保姆3天不干活也得发工资? 王女士称:她给宝宝请了个住家育

“现在的阿姨强势得很,平时不光要对她好言好语,节假日还要让人家带薪休假!”近日,杭州的王女士向记者吐槽,这是什么情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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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吐槽

保姆3天不干活也得发工资?

王女士称:她给宝宝请了个住家育儿嫂,日薪制。国庆放假,她和老公带宝宝回老家3天,阿姨就一个人留在王女士杭州家里休息。返回杭州时,阿姨提出,这3天是带薪假,要算3天工资,“一共一千左右,阿姨说,我们公司都统一的,都是这么收费的。”

“这3天,阿姨不干活,吃住全部在我家,也不带娃,孩子我都自己带回老家去了,这样的情况下,我还要额外支付工资?”越想越觉得不合理的王女士求助,想让记者帮忙问问律师,这钱收得合不合理,也想问问其他请阿姨的家庭:“你们遇到过这种情况吗”?

合同上约定11天法定休假日

王女士告诉记者,当初和家政公司签订的合同约定,阿姨一年有11天法定休假日,上班的话要2倍工资。但是并没有明确,没上班也要工资照发。王女士也问过另一个请了育儿嫂的朋友:朋友说她家阿姨所有节假日都是带薪,小长假算1天,春节国庆算3天,上不上班都要算钱,上班双倍,不上班算一天的钱。

“现在都这样了吗?我以前请的阿姨都不算钱的。”王女士心里不舒服,找了好几个朋友吐槽。不过很快,她就说服了自己,毕竟宝宝才2岁,换阿姨真的折腾,但凡阿姨还可以,都要想办法留住的。

其实王女士老公的意见只有一句:“别管合不合理,就问值得不值得,我们孩子可在人家手上。”王女士自己也马上想通了:这个阿姨干活还算给力,就不差这一千块钱了,就当封了过节红包。

曾经“春节三天给三倍工资”

王女士的育儿嫂住家一年多了,此前节假日怎么没有碰到这个问题?

“阿姨老家在很远的外地,长年都不回家,去年春节也没回家,平时也不怎么休息,此前几个节假日基本都在上班。其实,节假日家里人手更多,阿姨干活还相对轻松,春节三天给三倍工资,三千块呢。”

王女士笑说,没想到这个国庆,阿姨难得“躺平”,竟也不耽误挣工资,想想比自己这个白领还要享受。难怪有一句话,说普通人一年12个月,阿姨一年14个月,那是拿14个月纯纯的工资。

“我上个班就是给阿姨打工了,希望孩子到两岁半就不请阿姨了。”王女士一半调侃一半无奈。

>>网友议论

家政服务该有统一的规章制度

网友“仁山”:育儿嫂与雇主之间不是劳动关系,不适用劳动合同法,两者是劳务合同关系。在法定节假日的三倍工资,是劳动合同关系规定,但劳务关系没有法定节假日三倍工资的规定。所以,雇主不要被保姆介绍所或家政公司误导了,也别被所谓的“行规”误导,应该在签订合同前,把劳务合同讨论明白。

网友“开心颜”:这说明家政人员的维权意识日益增强,家政也是一份工作,是工作就有相应的权益。正规的企业职工有带薪休假,为什么家政阿姨就不能有呢?更何况都已经签了合同。

网友“沙隆巴斯”:阿姨的工作时间一天可不是8小时,是14到15个小时,一般早晨6点就要给全家准备早饭,晚上要洗完全家的衣服才休息,基本都要晚上八九点,虽然劳动强度不是很大,但是时间长,工作单调,不是什么性格的人都能长期坚持做。

网友“不舞之鹤”:家政服务该有统一的规章制度,既不让雇主为难,也不能让保姆吃亏,希望能定个标准。

>>律师看法

关键看签合同是否预先告知

记者咨询了杭州一家家政公司,工作人员表示,现在住家阿姨,月薪从六千到八千元不等,带宝宝睡的一般要贵500元。一个月休4天,工作26天。全年法定节假日11天,其中春节和国庆都是3天。

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松涛表示,关键是签合同的时候,对方是否已经预先告知了这个情形。合同上表明了保姆的11天法定节假日,这种约定的一般理解就是带薪休假,有合同约定,就要遵守。

>>相关法规

保姆国庆休假要求照常支付工资,合情合理合法

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因此,阿姨国庆不上班,也应该依法获得带薪休假报酬,这不需要另做约定。

另外,合同约定法定节假日上班付两倍工资,从法律角度看,严格说来也是不合法,应该依法支付三倍工资。家政服务属于合法职业,规范家政服务业发展,提高家政服务业服务水平,必须依法保障家政服务人员的合法权利。

王女士对阿姨国庆不上班照样拿工资觉得不合理,反映出两方面问题:其一,对法定休假日的带薪休假不理解,认为法定休假日上班才付加班工资,而不上班则不应该拿工资;其二,把家政服务均作为“钟点工”对待。

对于“钟点工”性质的家政服务,按日计酬没有问题,但对于“住家保姆”显然不适用,其相当于企业聘请的合同工,法定休假期间要求雇主照常支付工资,是合情合理的,也是合法要求。

法定节假日享有带薪休假,这是家政服务人员的合法权利,也是消费者(雇主)必须支付的,而非给阿姨“额外”的红包。

阿姨要国庆不上班的带薪休假工资,这是合理合法的诉求,不是要施舍,消费者(雇主)认为这是“额外支出”,是花钱买太平,依旧没有搞清双方的权责关系。

2019年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也明确,员工制家政企业员工根据用工方式参加相应社会保险。考虑到家政服务的特殊性,意见还提到,“家政企业及用工家庭应当保障家政服务人员休息权利,具体休息或者补偿办法可结合实际协商确定,在劳动合同或家政服务协议中予以明确”。

因此,家政服务人员就是家政企业的员工,和其他企业的员工一样享有基本权利,其带薪休假的合法权利理应得到保障,雇主应该予以正视。也只有全社会对家政服务业与从业人员有正确的认识,尊重家政服务职业,并保障从业者合法的权利,家政服务业才能规范健康发展。 综合央视、新京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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