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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全国反垄断罚没235.92亿元,平台经济“二选一”行为基本停止

小股迷 218信息网 2022-06-08 论财经

2022年6月8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中国反垄断执法年度报告(2021)》。数据显示,2021年全国共查处各类垄断案件175件,同比增长61 5%,罚没金额235 92亿元。

2022年6月8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中国反垄断执法年度报告(2021)》。数据显示,2021年全国共查处各类垄断案件175件,同比增长61.5%,罚没金额235.92亿元。

其中,查处垄断协议案件11件,罚没金额16.73亿元;查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11件,罚没金额218.47亿元;公开处罚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件107件,罚款7235万元;查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件46件。此外,审结经营者集中案件727件,同比增长53%,其中禁止1件、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4件。

2021年全国反垄断罚没235.92亿元,平台经济“二选一”行为基本停止

依法查处“二选一”行为

报告称,2021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聚焦电商、外卖等重点领域,有序平稳推进重大执法活动,依法查处阿里巴巴集团和美团“二选一”垄断案,分别罚款182.28亿元、34.42亿元,并发出《行政指导书》,要求涉案企业全面整改,立规矩、儆效尤,促使平台企业自觉规范经营行为。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表示,阿里巴巴案作为国内外第一起网络零售平台服务领域垄断案件,在全行业起到了立规矩、儆效尤的震慑警示作用,对防止平台垄断、规范竞争秩序具有重要意义和示范作用,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美团案件调查处理充分体现了国家公平公正加强反垄断监管的决心和坚决治理“二选一”行为的态度,有力维护了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多方市场主体的合法利益,获得社会各方面广泛支持和肯定。

报告称,目前,平台经济领域“二选一”行为基本停止,市场竞争秩序明显好转,平台内商家特别是中小经营者获得更广阔发展空间,进一步增强发展活力。

2021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平台经济领域并购行为加强监管,严格审查涉及平台企业经营者集中申报案件40件,依法禁止游戏直播领域腾讯系虎牙与斗鱼合并案。该案是我国平台经济领域第一起禁止的经营者集中案件,对防止平台垄断和资本无序扩张具有重要示范作用。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还深入核查平台企业未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案件线索千余条,立案调查近200件,对98件未依法申报案件作出处罚并向社会公开。其中,依法对腾讯收购中国音乐集团股权案作出责令解除网络音乐独家版权等处罚,是我国第一起对未依法申报案件采取必要措施恢复市场竞争状态的案件,重塑我国网络音乐市场竞争格局。

聚焦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

国家市场监管总居2021年查处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中,从行业分布来看,药品、供水、供气等民生领域案件为7件(占64%),平台经济领域案件为3件(占27%),能源领域案件1件(占9%)。垄断协议案件涉及1个行业协会、43家企业,主要分布在医药、建材、燃气等民生领域。

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件中,从违法领域来看,民生领域占比60%,其他占比40%。其中交通、建筑、医药卫生、教育、保险等服务领域分别占18%、18%、13%、7%、4%。从涉案主体来看,基本涵盖了省、市、县人民政府及所属部门,其中,涉及省级政府及所属部门的案件占比 2%,涉及市级政府及所属部门的案件占比57%,涉及县级政府及所属部门的案件占比41%。

报告表示,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注和期待,重点加强医药、建材、公用事业等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依法查处了扬子江药业、公牛集团垄断协议案、先声药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等实体经济领域重大垄断案件。

“当前,我国部分原料药市场集中度较高,原料药领域垄断行为时有发生,导致下游药品价格不合理上涨和短缺断供,影响消费者利益和用药稳定安全。反垄断执法机构高度重视,将原料药领域作为执法重点,不断加大执法力度,保持高压态势,坚决维护原料药领域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报告称。

同时,针对原料药领域垄断风险较高的特点,反垄断执法机构研究制定《关于原料药领域的反垄断指南》,2021年11月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正式印发实施。该指南进一步细化原料药领域垄断行为分析思路和认定因素,明确了法律底线、红线。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去年还修订出台《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审查增量政策措施24.4万件,清理各类存量政策措施44.2万件,纠正废止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政策措施1.1万件,从源头规范行政行为。围绕政府采购、交通、建筑、医药卫生、教育、保险等重点领域,查处限定交易、妨碍商品自由流通等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46件,坚决维护国内统一大市场,促进畅通国内大循环。

推动反垄断法首次大修

反垄断法自2008年施行以来已过去13年。2020年1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曾就《反垄断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2021年11月,反垄断法修正草案正式提请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按照安排,将于2022年6月21日至24日举行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将继续审议反垄断法修正草案。

报告表示,反垄断法是市场经济的基础性法律制度。我国现行反垄断法在实施中也暴露出相关制度规定较为原则、对部分垄断行为处罚力度不够、执法体制需要进一步健全等问题。特别是随着平台经济等新业态快速发展,一些大型平台经营者滥用数据、技术、资本等优势实施垄断行为、进行无序扩张,导致妨碍公平竞争、抑制创业创新、扰乱经济秩序、损害消费者权益等问题日益突出,迫切需要明确反垄断相关制度在平台经济领域的具体适用规则,以加强反垄断监管。

报告介绍,反垄断法本次修订明确了竞争政策的基础地位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法律地位。草案在规定国家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的同时,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草案借鉴国际经验,对反垄断相关制度规则作了进一步完善,包括建立“安全港”制度,建立经营者集中审查期限“停钟”制度等。

草案增加规定了反垄断执法机构依法对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进行调查时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的配合义务,大幅提高了对相关违法行为的罚款数额,增加了对达成垄断协议的经营者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的处罚规定,包括信用惩戒等。

报告显示,2021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还研究制定《关于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的意见》,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该局制定并推动发布《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关于原料药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和《企业境外反垄断合规指引》,明确规则、划出底线,为企业依法合规经营提供了清晰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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